第二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一节 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
一、资产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资产的确认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资产是一种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二)资产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三)资产必须是可用货币计量的。
企业的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短期投资等等。
2.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等。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等。
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或者是商誉等等。
5.递延资产:
二、负债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这就是负债的确认标准。按其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票据等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或者是应付债券等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内容:
1.投入资本:指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即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法定财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等等。
3.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税后利润当中提取的公积金,或者公益金。
4.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
四、收 入
收入:是指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流入,或债务的清偿。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这是广义的收入概念,狭义的收入概念只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又分为基本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基本业务收入又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又叫附营业务收入。
五、费 用
费用:是指通过配比方式确定的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工业企业的营业费用可以划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制造成本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与销售产品没有直接关系,属于某一时期耗用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不参与成本计算而是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六、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费用后的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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