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及其修正(1950~1957年)(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组成:包括15种税P66特点:多税种
,多次征。评价☆:(1)适应了当时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2)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的局面。(3)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趋向稳定。(二)1953年的税制修正原则:保证税收,简化税制。措施:实行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工商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停征了药材交易税。二、1958~1978年的税制(一)1958年的税制改革☆1.背景:一化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成份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2.内容:(1)实行工商统一税,目的是简化税制。(2)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原则是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二)1959年的税制改革做法:税利合一即以得代税,取消税收。(三)1963年的税制改革措施:调整工商所得税原则: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限制个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四)1973年的税制改革原则:在保持原税负的前提下,合并税种,简化征收办法。内容:试行工商税(五)对1958年到1978年税制改革的评价☆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片面强调简化税制,使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在破坏。三、1979年~1993年的税制改革(一)改革的核心:利改税(取消利润,改为税收)1.利改税:即把原来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方法。即取消利润,以税代利。2.利改税的核心:对国有企业开征所得税。3.利改税的实施步骤:(1)对国有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大中型企业的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2)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全归企业。4.作用/意义/优点:☆(1)有利于国有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2)利改税实际上也是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性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3)使我国税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税收地位上升,机构加强。5.利改税失误的原因/局限性/问题/缺点。☆(1)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跟上。(2)主观原因: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以税代利的依据不充分。(3)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二)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P75流转税制(7个)所得税制(9个)资源税制(4个)财产税制(3个)行为税制(10个)四、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一)改革的必要性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2.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税收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3.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4.是处理好国与企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需要。5.是国家规范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二)改革的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三)改革的原则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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