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自考经济类《财务管理学》串讲笔记(4)
第五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一节 对外投资概述
对外投资风险
企业对外投资风险主要有以下五种:
(1)利率风险。指由于银行存款利率或其他的投资收益率变化,使得某项对外投资的收益有相对减少的风险。利率风险的发生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对外投资期限未满之时,银行存款利率上升,有时可能超过企业购买的债券利率或预期投资收益率;二是新近发行的证券利率高于先前发行的证券利率,旧证券的投资者的证券价格就会下跌,如不能及时将所持证券售出变现或转换成新的证券,在经济上肯定要蒙受损失,不能以同等数额的资金取得最大盈利。
(2)物价风险。又称“购买力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这是由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政治性因素、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和人为的主观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4)外汇风险。可详见教材第八章第三节的论述。
(5)决策风险。这种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发生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致使受资企业经营亏损甚至破产,使企业应获取的投资本利均受到影响。
第二节 对外直接投资
1.联营投资的资金筹集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参加联营的各方可用下列财产和资金向联营企业投资:
(1)用现有的固定资产和物资作价作为投资;
(2)用结余的盈余公积金投资;
(3)用先进的技术成果、商标权、专利作价作为投资。
下列各项不得用于联营投资:
(1)应当上交的国家财政收入,包括应上交的税金、利润等;
(2)国家拨给有指定用途的专款;
(3)农田不得作为直接投资,但依法征用的,可以用征得土地补偿入股。
2.联营企业利润分配
联营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当按“先税后分”的原则,先在所在地依法交纳所得税,再提取留成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最后根据联营协议的规定来确定各方应分享的利润。联营企业对投资各方利润的分配方法,应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由参与联营投资的各方共同商定。
联营投资企业在取得联营投资分回利润以后,还应计算、调整应纳所得税。现行制度规定,如果联营企业所得税率高于投资方企业,则投资方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再退还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所得税率与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率一致,投资方税后分回的利润不再计缴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所得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则投资方企业税后分回利润应按规定补交所得税来完成。清算小组要界定清算财产和各项债权债务,清算财产要优先支付未交税款、清理费用、清偿各项债务;如有剩余,再按联营企业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联营合同进行分配。投资方企业对收回的各项投资与投出资金的差额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处理。
第三节 对外间接投资
股票投资决策
股票投资决策包括四个方面:
(1)进行投资决策。是否进行投资决策要分析投资收益、其他效果、可行性和控股目标四个因素。
(2)投资对象决策。投资对象可分为优先股投资和普通股投资。这两种投资的收益和权利有显著差别。股票投资对象决策实际上是对股票投资的收益-风险-权利的权衡。
(3)股票投资时机决策。确定股票投资时机的最基本法则是:低价进、高价出。但如何判断是个极复杂的问题,需要仔细分析影响股市的因素,通过对整个社会经济状况、证券市场行情、股票发行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以及股份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的分析,准确地判断股市行情,把握最佳时间进行证券交易。
(4)股票投资结构的决策。投资结构决策的基本要求还是分散投资:分散投资股票种类;分散投资各行业股票;分散投资期限。
第四节 房地产出租的核算
重点提示:
本节重点是房地产出租业务的会计处理,包括出租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摊销和出租开发产品修理的账务处理。
难点提示:
出租开发产品发生的修理费应根据修理费金额的大小和用途分别作不同的会计处理,可以总结如表5-6所示:
出租开发产品修理费的核算
发生期间用途或金额大小会计处理方法
出租期间 金额不大 直接借记“经营成本”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帐户
金额较大 先计入“待摊费用”账衣进行归集后,再分期摊入“经营成本”账户
出租前 对所出租产品进行装饰及增添相关设施而发生的装饰工程支出 应先通过“开发成本”帐户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借记“开发成本”和贷记有关帐户;当上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结转工程的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帐户,贷记“开发成本”帐户
改变出租开发产品用途,作为商品房销售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应列为销售费用,不得作为经营成本进行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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