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二、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答: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三、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D.应争取CIF条件成交,除办理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E.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信用证的使用程序?
答: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五、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
区别: 分期付款 延期付款(货价较高)
货款交付 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 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
所有权转移 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 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
利息问题 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 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买方需要支付利息。
六、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
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
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
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
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
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