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心理障碍的预防和康复
第一节 心理障碍的预防
一、心理障碍的三级预防
心理障碍的预防可根据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分三级进行,即初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
1、初级预防就是在问题尚没有发生前便采取措施,减少病因或致病因素,防止或减少心理障碍的发生。
2、二级预防。预防心理障碍的第二道防线就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争取良好的预后并预防复发。
3、三级预防涉及到,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工作,减轻其能力的丧失,延缓疾病衰退的进程,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等。
预防和控制心理障碍的最佳方案都是一致的,其顺序应当是:
第一,努力改变不利的社会环境;
第二,在社区内培养应变能力;
第三,发生危机后进行调节;
第四,努力使出现问题的个体康复;
第五,注意病情最为严重的病人。
二、危机干预
卡普兰提出的危机的定义:正常个体多维持在与其环境相平衡的状态,当个体碰到一个他自认为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这种平衡就会被打乱,个体心理反应将变得越来越无目的、无组织性,最后进入情绪危机的不平衡状态。
心理危机就是个体内部的一种心理稳定的破坏。
危机干预就是从心理上解决迫在眉睫的危机,使症状得到立即缓解和持久的消失,使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水平,并获得新的应付技能,以预防将事业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节 精神康复
一、精神康复的目的在于,通过各种康复措施及康复训练,使那些已有社会功能缺陷与精神残疾的患者,恢复其社会功能,或为患者重建某种社会技能,使之能完成社会生活的要求。
二、社区中的精神康复,一般可采取个别指导和集体康复训练相结合的措施。
1、个别指导的康复措施
个别指的康复是以病人个体为对象进行了的康复指导。
2、集体康复措施
(1)组织康复训练班
(2)设置过渡性机构
(3)专门安置精神残疾者的生产机构
(4)组织互助小组和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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