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家形式
第一节 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基本内容
国家形式: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中央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主要涉及中央政权机关设置和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从权力配置和国家机关设置的角度看,政体主要地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
结构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反映了一个国家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来源 于自考365网 zikao365.com)
政体直观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统治形式和权力结构的特征,直接地受到国家阶级性质的制约。
国体所表现的是国家的阶级性质。
毛泽东对政体的定义是指“政权构成形式”、“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首先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所采用的;其次,采用一定政体的目的是 要进行经济;再次,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来组织统治的机关,这个形式就是政体。
两者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内容决定形式,国体与政体相比,国体占首位。政体必须适应国体的需要,在一定的国体下,政体的形式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国家的阶级本质从根本上决定着政体的选择和采用,一定的政体必须适合一定的国体,当国体发生变革时,政体也就会发生变化。没有一定形式,内容也就会变成虚幻的东西。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如果没有适当的政体,统治阶级就无法组成和巩固自己的国家机器,无法体现和保持国家的性质。国体一经建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政体则是相对变化的。政体与国体相比较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
政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1)影响政体选择的多种因素。
(2)政体的多样性。
(3)政体选择的自主性。
(4)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
第二节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划分政体的目的,是要对不同的政体进行比较,发现它们的优劣,从中选择理想的政体,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设计适宜的政体形式。
1. 古代思想家划分政体的标准:亚里士多德应用比较分析法,提出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统治者为城邦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利益;二是统治者人数的多寡。
2. 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对政体的划分:大致同上。
3. 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的标准:历史比较法,第一,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第二,最高国家权力权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第三,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根据前两条标准,首先把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君主制和共和制政体两类)。
君主制:在实行君主制的剥削阶级国家,是以一名君主作为实际上的或名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政体包括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两种:
1. 专制君主制:是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所盛行的一种君主制政体。君主独自掌握最高统治权,君主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权力,也不受任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
2. 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类型国家的一种政体。但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二元君主制]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政体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拥有倒阁权。君主象征国家统一和代表国家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
共和制: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理想形式。
总统议会和上海自考三者关系上看,可以把资产阶级的共和制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形式。
1. 议会共和制:上海自考(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议会制共和国。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和监督上海自考权。上海自考的产生和存废以议会为基础。
2. 总统共和制:总统直接领导上海自考,上海自考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总统由普选产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上海自考首脑,掌握行政实权。上海自考各部部长在法律上只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3. 委员会制:是指国家的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制度,亦称“合议制”。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群众成为国家的统治者,无产阶级专政,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
民主共和制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唯一能够采用的基本政权组织形式。它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政体形式。同时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又是一种正在不断建设、发展和完善的政权组织形式,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的任何具体形式,只要适合一个国家的国情,就是那个国家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典型意义的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
1. 公社制-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第一,废除常备军,用武装的人民代替。
第二,公社由普选的代表组成,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第三,公社是兼管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关。
第四,公社废除旧上海自考和官吏,把公职人员变成人民的“公仆”。
2. 苏维埃制
第一,最高苏维埃既是最高立法机关,又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它机关都由它产生。
第二,最高苏维埃设立主席团作为常设机构。
第三,苏维埃的代表由人民选举和对人民负责。
3.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1)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含义:根本政治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代表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
第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体形式。
第一,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基础上而建立的,实行基层直接选举,其他间接选举产生。
第二,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过程中,我们就形成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泛的统一战线。
第三,我国人民是在党的领导下。
第四,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吸取了苏维埃政权的经验,总结根据地政权建设发展起来的。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强调公职人员的公仆地位,反对官僚主义。
第三,党的领导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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