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1.穆勒对价值论的看法:
他认为价值论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主题,财富生产与价值无关,只有分配才与价值有关。
所以,他在《原理》中先谈分配论,后谈价值论。这与他以交换价值代替价值,否认价值实体有一定关系。
在他看来,“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术语。一件物品的价值,是指它能换取的某一其它物品或一般物品的数量。”也就是说,一物的价值或交换价值,是指它的一般购买力。
2.对交换价值的划分
(1)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决定于供求。
(2)自然价值:分三种情况讨论:一是数量有限、供给不能任意增加的商品,如古董等,其价值决定于供求关系。二是供给数量可以无限增加,而生产费用不会提高的商品,如工业品。其价值由生产费用决定,其市场价值是供求的结果。生产费用具体的说是工资加平均利润。三是供给数量可以增加,而其单位生产费用到一定点之后会随产量增加而递增的商品,如农产品。它的价值受土地的影响。
他认为,第二、三类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区别只在于后者取决于单位商品成本最高的生产费用,而前者取决于一般的单位商品的费用。
(3)生产费用:主要决定因素是劳动和资本。
从生产费用的垫支角度看,工资即劳动,利润即资本。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就是决定于工资加利润。小穆勒价值论的核心是自然价值中的生产费用论。
3.国际价值的决定:在国际贸易中,商品价值只能决定于“供给和需求的法则”。穆勒称之为“国际需求方程式”。
该方程式的内容是:在自由贸易(不考虑运输费用)的条件下,两种进出口商品的比例(即其国际价值)不取决于生产费用,而取决于供求关系。这两种商品在两个国家间的交换比例将使两种商品的出口量都正好与两国在该比例下对进口商品量的需求相等。但这两种商品在两国之间的交换比例不可能大于不存在对外贸易时的国内交换比例。
四、穆勒的生产理论
约翰·穆勒从生产的一般情况加以论述。他认为,任何社会生产都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劳动、资本,以及由自然提供的原料和动力”。
1.劳动。约翰·穆勒认为,“在劳动这一观念中,不仅应包括所作的努力本身,还应在某一职业中因进行思考或使用肌肉而引起的一切不愉快感觉,一切肉体上的不适或精神上的烦恼,或两者兼而有之。”
他认为,劳动不创造物质,只生产效用。他依效用把劳动分为三类:
(1)生产第一类效用的劳动,即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
(2)生产第二类效用的劳动,即培植自身或他人体力和智力的劳动
(3)生产第三类效用的劳动,即给人们提供一定快乐或避免烦恼和痛苦的活动。
2.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间接有助于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
3.资本:以前劳动产物的积累就是资本。资本是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为生产所作的事情,是提供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保护、工具和原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供养劳动者。”
约翰·穆勒既错误的把资本等同于用于生产的物质产品,把资本混同于构成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又正确的看到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
4.自然提供的材料和动力:这是生产的自然要素,土地是其中最主要的,生产的三要素是劳动、资本和土地。
5.生产三要素增长的规律
(1)生产增长首先依存于劳动的增加。
而劳动的增加即“人口的增加”。约翰·穆勒根据马尔萨斯的研究认为,由于人口自然增长力是无限的,所以劳动不会成为生产增加的主要障碍。
(2)生产增长其次依存于资本的增加约翰·穆勒认为,资本的增加必须依存于节蓄数额的多少和节蓄欲望的强弱。
(3)生产增长第三依存于土地。
约翰·穆勒认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土地生产的基本规律和趋势。因此,生产的增长受资本和土地的制约。要发展生产就必须解决资本和土地这两方面的问题。
当然,约翰·穆勒关于生产劳动能力的劳动,也属于生产性劳动的见解;普及教育提高劳动者智力是提高劳动生产力最重要的因素的观点;当人口增长超过生产增长速度时,必须实行限制人口的主张等,都有其正确性,对我们也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