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希尔德布兰德的强调经济学的伦理和精神因素
认为,经济规律完全是人类意志的规律,人们的经济行为不完全是受“利己心”的支配。一切时代,都要由道义的动机、宗教、国民的习惯势力、法律以及公平等概念所规定。
(四)希尔德布兰德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论
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经济发展时期: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
(五)希尔德布兰德对社会主义的攻击:
他认为,社会主义者轻视历史和传统。历史的基本教训在于,私有制是人类精神发展的最有力杠杆,它是符合历史传统的。侵犯私有制就是破坏历史规律。
从现实来说,他主张发展信用经济,普及国民在信用经济中的力量,就可增大无产者参加大企业的资本,就可消除阶级矛盾了。
在历史学派中,希尔德布兰德是最关心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的学者,也是最接近新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
七、卡尔·克尼斯的经济学说
克尼斯的主要经济观点及方法论
1.经济学的“相对主义”和“相对性原则”。
他称自己的经济学为“相对主义”或“相对性原理”。他不仅反对古典学派,甚至反对李斯特、罗雪尔和希尔德布兰德等提出的历史发展阶段论。他认为,各国国民经济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历史发展的结果,研究并确立国民经济生活的发展是经济学的一个特殊课题。他认为,首先必须分阶段地把握运动着的国民经济的历史的形成,然后探求其成为这种运动的基础性原因。但这并不是构思每阶段的理想状态。他认为不能用单一的公式来规定一国国民经济生活发展的因果关系。
他否认规律,只承认各个特殊的具体发展进程。而这种“共通的与差别的东西,只有通过比较才能予以论证。”经济理论的绝对主义只能适用于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因为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所以,他强调经济理论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反对经济理论的绝对主义。
他认为,经济学必须是与时代、地点、国民性等一起发生、发展、进步的科学。“一般规律”也只是对真理的历史的说明,只能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认识真理。由于古典学派采用了空间上的“万民主义”和时间上的“永恒主义”,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阐明各国的经济现象。
克尼斯认为,经济学既不是精神科学,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以第三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克尼斯的第三种分科的科学包括国家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它们的研究对象是许多单独的个人或一国国民在一定社会制约的条件下共同生活时的行为,其行为的动因是精神的作用,其表现则属于感觉的世界。这种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生活时,必须与各种文化现象相结合。
2.研究方法:历史的统计分析,主张采用归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