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的核心和中心思想,庞巴维克对门格尔的观点加以发挥并使之系统化,形成一整套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物品的价值及其分类:他认为:价值就是表明某种关系。这类关系分为两种:一是主观价值,表示财货与人的福利关系;二是客观价值,表示财货与人的福利之外的关系。a. 财货与其自身的自然的,机械的或技术性后果的关系,也就是说,财货与其使用价值的关系;b. 财货之间相互交换的关系,实际上是指交换价值和购买力。经济学要研究的只是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的第二种。
主观价值:价值
客观价值:交换价值
客观价值在主观价值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和说明。因此,主观价值是价值论的主体和骨干,价值论的任务就在于解释主观价值的本质、起源和量的决定。
(2)主观价值的本质:价值是人们对财货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是个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反映。
(3)物品价值的起源:庞巴维克从需要和需要的被满足出发,认为价值取决于主观效用,其有无与大小,完全依人的主观评价为转移。
庞巴维克认为:“如果我认为我的福利同某一特定财货有关,占有它就能满足某种需要,能给予我一种没有它就得不到的喜悦或愉快感,或者使我免除一种没有它就必须忍受的痛苦,那么,我将说这一特定财货对我是有价值的。”总之,奥国学派认为,价值起源于主观效用。
这种主观价值的产生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产生的。这个条件就是物品的稀缺性加上主观效用,二者缺一不可。
决定商品是否有价值的两个因素,一个是稀少性;另一个是主观效用。
他举了涌泉边和灼热沙漠中,一杯水的效用和价值的关系。前者有效用,无稀少性,因而无价值。后者既有效用,又有稀少性,因而具有价值。
(4)价值量的决定:他认为: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最大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最小效用,即边际效用来决定。而边际效用由需要及其供应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比如10个面包所带来的效用不同,面包的价值应该是面包所带效用最小的为面包的价值。
(5)生产资料的价值决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它生产出的最终消费品的价值决定,即由它所生产的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
门格尔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然后,维塞尔把它发展成著名的“归算论”。
对于此问题,有三种解答:
第一、门格尔认为,生产资料的价值是由它们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决定的。庞巴维克又补充道,生产性物品只有在它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提供效用即能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时,才有价值。即最终由它们的最后制成品的边际效用量决定。
第二、庞巴维克提出补全物品的价值的构成理论。补全物品的价值是和它作为一个整体所能提供的边际效用相适应的。
第三、维塞尔在此问题上,提出了“归算理论”。他提出,每一种生产资料、每一种工具,每一块土地或者每一份原料、每一种劳务,都代表事业中的一份,这一份,由于对于这种事业的结果有所贡献,因而使结果的一个份额都归算于它,并且它的价值也就必须由这种结果的总数来决定。即生产资料的价值非但来自它们生产的消费品,消费品的价值反而来自各生产要素的“生产性贡献”。
维塞尔的“归算论”把生产资料的价值归结为具体各生产要素在产品中所占有的份额。生产要素的价值一旦确定,这些要素“也就决定了它所得到的报酬的数量”。所谓“归算”,就是指如何把产品的价值分成适当的份额,再把这些份额分别归属于与生产该产品有关的每个生产要素。他认为,“归算论”不仅说明了各生产要素的价值,也同时解决了分配问题。
维塞尔以X、Y、Z代表三种生产要素。
如果:X+Y=100
2X+3Y=260
4Y+5Z=590
则X=40,Y=60, Z=70
这就是“归算”价值和分配份额。
(6)客观交换价值
客观交换价值指的是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对财货的主观评价互相平衡的结果,这种平衡是以交换者竞争中形成的财货的边际效用决定的,即价格由两对边际对偶的主观评价决定的。
庞巴维克认为交换有四种类型:孤立的交换、买者单方面的竞争、卖者单方面的竞争、买卖双方竞争。由于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形成的,买卖双方对财货的主观评价相互平衡的结果。其中,主观评价又取决于财货的边际效用。价格上限为买者的主观评价,下限是卖者的主观评价。价格最终在上下限间形成,即由“两对边际对偶的主观评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