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对企业的基本认识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类型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适应市场需要,以获取盈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三个要点:
A、企业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组织;
B、企业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
C、企业是依法设立、依法经营的经济实体。
二、企业类型
(一)企业类型划分(生产资料所有制、行业、规模、组织形式、市场类型、运用主体)
识记:按企业使用的主要经营资源划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密集型企业;
(二)若干种企业类型简介:
(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2)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体企业;
私营企业由个人独自出资兴办的企业,归出资者个人所有,独自经营,独自对盈亏负责。
个体企业一般是由个体劳动者兴办,生产经营和管理主要依靠个体劳动者本人及家庭成员来完成的企业。资本投入较低,规模较小。
(3)高新技术企业;
(4)外向型企业和跨国公司。
外向型企业一般是指生产过程基本立足于国内,商品交换活动面向国外市场,产品主要为满足国外用户需要的出口创汇企业。其基本特征是:生产和经营面向国际市场,以国际市场为产品销售的主要场所。
跨国公司指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国外设立分公司或控制东道国当地企业,使之成为其子公司,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企业。突破了虽向国际市场销售产品但仅限于在本国投资、本国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完全的国际化经营。
三、现代工业企业的主要特征
企业具有二重性:
1、企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依靠协作劳动而向市场提供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力实际运动的场所,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因而具有同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一般属性;
2、任何企业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而孤立存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事实上生产关系的体现者,因而又必然具有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与结构相联系的特殊属性。
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异同:在于生产关系不同。生产力是相同的,都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
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区别在于:经营方向和技术基础不同。
工业企业是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和劳务活动的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A、大规模采用机器或机器体系进行生产,系统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是同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区别。在手工业生产条件下,劳动者使用的是手工工具,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体力、经验和技艺。在现代工业企业中,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主要取决于技术装備与工艺的先进性以及劳动者能否有效地使用它;
B、劳动分工精细,协作关系复杂、严密;
C、生产过程具有高度的比例性和连续性;
比例性:各种机器设备之间的、在生产能力上要相互协调,具有严格的比例性;
D、生产社会化程度高,有广泛、密切的外部联系。
第二节:企业经营方式
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组织形式的弊端:
A、产权关系模糊;B、投资主体单一;C、政企职责不分;D、经济效益不佳;E、企业资产呆滞。
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内容,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有多少份额比较合适,应按不同产业和股权分散程度区别处理。
三、我国国有企业有主要经营方式
主要有:A、股份经营方式;B、承包经营方式;C、租凭经营方式等。
(一)国有企业股份经营方式
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有份额的多少,作为所有者,将采取三种具体经营方式:
1、国家独资经营: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企业(如兵器、宇航等)和特殊业务(如国家储备);
2、国家控股经营:适用于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
3、国家参股经营:除上述企业之外的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
(二)承包经营方式
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机构为发包方,经营者为承包方,采取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三)租赁经营方式指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机构作为出租方,将企业有限期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
承租方不得将企业转租。租赁期限一般为每届3~5年,采取招标办法。
租赁与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区别
1、承租方必须提供财产担保;
2、承租方向出租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
3、承租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厂长权利,还有任免厂级行政副职、决定企业脱产人员编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经营方向等权利。
租赁经营责任制同承包经营责任制虽是在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按两权分离的原则以契约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責权利关系的经营方式,但租赁经营在两权分离、企业自主经營、自负盈亏的程度上比承包经营更彻底一些。
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指企业财产及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了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的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1)分类有:
按财产构成划分:
A、个人业主制企业;
B、合伙制企业;
C、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是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投资、依法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是联合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三个突出特点:
1、公司制企业是法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在经济上拥有独立的财产;而个人业主和合伙制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也没有独立于出资者之外的财产,出资者还可按合伙经营协议的规定撤出自己的投资。
2、公司制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制度,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业主和合伙企业在经济往来中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是无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中,所有者也是经营者,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所有者手中。
公司制企业其具体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区别:股东数量、出资比例、退出机制、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公开等。
公司制企业的优越性:
1、具有大规模筹资的能力,能迅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加企业实力,推动保修国民经济的发展;
2、有限责任制减轻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有利于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有利于资本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3、公司资产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会因股东的变化而变动,使公司有较高信誉;
4、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水平。
(2)按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和外部的社会联系方式划分:
A、单厂型企业一个工厂就是一个企业。实行全厂统一经营,统负盈亏;
B、总厂型企业涟源钢铁总厂;
C、专业公司三丰及下属企;
D、联合公司由若干个彼此存在一定生产技术经济联系的不同行业或生产不同类产品的工厂联合组成的公司;
E、企业联合体即企业群体、经济联合体。
三、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具有母子公司特征、组织程度较高的企业联合组织。是以少数几个或一个大企业为核心,以一批具有共同利益、受这个核心不同程度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为外围,通过各种不同的联系方式而结成的比较稳定和紧密的经济联合体。
其所具备的特点:
A、具有一个实力雄厚、对集团成员企业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核心企业,有独立财产,有法人地位,有资金、技术、产品和市场营销实力,能统一规划集团的投资活动;
B、组织结构具有层次性,一般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四个层次;
C、多渠道影响和控制成员企业,以资产连结为主。
改造单厂制企业组织形式,向着专业化、联合化的企业集团形式转变,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组织形式改革的方向。
按企业集团联合经营的内容和方式划分,我国的企业集团主有以下几种:
A、产品辐射型(即一条龙企业集团);B、多元复合型;C、项目成套型;D、经营服务型;E、出口导向型。
建立企业集团的意义(简答题)
(1)大规模合理组织生产力,做到资源合理配置,发挥成员单位灵活性和优势,促进生产力发展;
(2)是世界上最有生命力、发展最快的一种组织形式;
(3)对于增强大中型国有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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