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关税理论的要点如下:
1. 一般说来,一国征收关税具有改善贸易条件和减少贸易量的双重效应,社会福利的提高与降低,取决于两种将就孰强孰弱。
2. 小国征收关税不能改变贸易条件,而只能减少贸易量,使本国福利受损。
3. 对大国而言,最优关税是在零关税和禁止性关税之间的一个使本国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关税。
4. 在进口需求弹性一定的情况下,最优关税水平与外国出口商向进口国提供产品的供给弹性成反比。
5. 最优关税只有在出口国不实行关税报复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举例说明征收进口附加税的目的:
1.护国内产业;
2. 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
3. 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
4. 抵制外国商品低价销售。
最常见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
1. 反倾销税:是对倾销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是使其不能低价倾销,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内市场。
2. 反补贴税:又称抵消税或反津贴税,是对在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出口国政府、同业公会或垄断组织所发给的任何奖金或补贴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3. 报复关税:是一国当自己的商品、船舶、投资或企业等受到另一国的歧视待遇时,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带有报复性的进口附加税。
4. 普遍优惠制;
商品倾销的定义及其分类:
商品倾销:是指一国商品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目的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
商品倾销分为:
偶然性倾销:即企业偶然以低于国内正常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国外大量销售商品。(如大甩卖)
掠夺性倾销:即企业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销售商品,当打败竞争对手,取得垄断地位后,再提高价格,牟取暴利。
长期性倾销:即企业长期地、持久地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
说明征收关税的方法:
1.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按每计量单位预先制订的应税额计征关税。
其优点——征收手续简便,只需核对商品的名称和数量,容易计算,并能起到抑制廉价商品或故意低瞒报价商品的进口。
其缺点——对同一税目下的商品,不论质量好坏,价格高低,均按同一税率征收,税负不太合理。
2. 从价税:以货物完税价格作为征税标准,按其一定比例计征关税。
其优点——A税负合理;B物价上涨时,税额相应变化,关税的财政作用和保护作用都不受影响;C从价税率以百分数表示,便于各国在关税水平、关税保护程度上进行衡量、比较与谈判。
其缺点——完税价格的确定比较复杂,费人费事,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另外,当某一种进口商品的国际价格大幅度下跌时,或人为故意低瞒报价进口和低价倾销时,从价税不能有效地起到保护国内相关工业或防止逃漏税款的作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使用从价税或以从价税为主。
3. 混合税:又称复合税,指在关税税则中,对同一税则号下的商品同时订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并同时征收的一种关税。
其优点——综合了从量税和从价税的优点,使税负更合理、适度。在进口商品价格变动时,既可以保证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其缺点——混合税中从价税和从量税的比例难以确定。
4. 选择税:是关税税则中,对同一税则事情下的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分别按从价税或从量税计算税额,但选择其中一种有利的税率征收。
它克服了从价税或从量税各自的缺点。
征收反倾销税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种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个国家市场;
倾销产品对进口国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制度。
普惠制的基本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我国从1979年开始享受普惠制待遇至今,共有28个给惠国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限制进口的各种法规和行政措施的总称,是衽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特点:灵活性;隐蔽性;严厉性。
举出几种非关税措施:
1. 进口配额;
2. “自动”出口限制;
3. 进口许可证制;
4. 本地成分要求:是指一个进口商品中的某些成分必须是在进口国当地生产的。
5. 技术性贸易壁垒:进口国广泛地颁布过严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商品标签规定等,造成进口障碍,以限制商品的进口。根据对进口商品有无限制限制作用,它可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
6. 环境贸易壁垒:又称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等为理由构筑的壁垒,它常被包括在技术性贸易壁垒之中。环境贸易壁垒是近年来发达国家的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措施。
进口配额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进口配额是实行数量限制的主要手段。
进口配额可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形式。
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政府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和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超过这个数额,便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在实施中又可分为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全球配额没有国别和地区的限制。国别配额是针对具体的国家或地区的。
关税配额是一种配额与征收关税相结合的形式。超过配额后仍可进口,但要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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