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
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精神生活在特定的经济基础制约下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
一、人类的精神生活
人类的物质活动总是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物质生活的特点在于它是运用劳动工具体系对于对象的实在的把握。物质活动的结果是人作为活动主体实在的把握。
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必定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过程来实现。精神生活的特点在于它是运用语言符号体系对于对象的观念性或象征性的把握。精神活动的结果是主体观念地把握对象。
人类的精神生活可以超越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生活,但不恩能够脱离物质生活。物质生活不仅是精神生活的前提,而且还制约或决定着精神生活的目标和方式。人们的精神生活必须反映物质生活的状况并服务于物质生活。
人类的精神生活同物质生活一样,是以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为条件的,而且,精神生活对于社会交往的依赖更甚。作为精神生活的中介的语言符号本身就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并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存在。语言符号既是人们精神生活的汇总界,也是人们之间精神交往的中介。语言作为中介是人们精神交往的最基本规范。
二、精神生活的意识形态化
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特别是经济交往关系,构成人们精神交往关系的现实基础。在特定的机关年纪基础制约下人类精神生活及其社会交往的规范化,制度化,就形成了社会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意识形态作为和经济形态相对应的重要范畴,指反映特定经济形态,从而也反映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的观念体系。意识形态不同于“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全部社会精神生活及其成果的概括,既包含社会意识形态,也包含非意识形态化的即不反映特定社会集团利益的内容,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等。
意识形态是历史的产物。意识形态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并在历史上随着阶级关系的演变而演变。任何意识形态都只能是阶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系统化,理论化了的阶级意识。
作为特定阶级的精神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意识形态,必定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式。他们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影响,构成一个完整的意识形态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和哲学等形式。
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政治组织以及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相互关系等问题的理论与观点。法律思想是人们关于法的关系,制度和设施的理论与观点。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宗教的实质也是道德。一般说,宗教是道德意识的早期表现形式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去象征性地把握世界,反映社会生活的。哲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反映,最根本的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在第一章里有详细介绍)
三、社会思想上层建筑在社会有机系统中的地位
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即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由于是在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的制约下而形成的,因而只是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的反映。思想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思想上曾建筑恩能够够补充政治上层建筑的不足,并以某种方式影响政治上层建筑发挥作用的方式。思想上层建筑受制于经济基础,反映其要求,但它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思想上层建筑施舍会有机系统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社会会有机系统的自我意识形式。意识形态作为系统化,理论化的阶级意识,构成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必然要在自身之中把经济基础以及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阶级斗争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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