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体式概述
公文的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式上的安排。
公文之所以要有一定的体式,主要是为了保证公文的完整性、正确性与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并为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方便。
2000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996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具体对国家行政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各个要素和排列的顺序和标识规划一一做了规定,同时指出了该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其它机关公文可以参照执行,公文体式有关的内容就具体体现在刚才所说的三个规范性文件。
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2.《中国共产党行政公文处理条例》
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989年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26 —89《发文稿纸格式》,规定了发文稿纸的标准格式,从1989年9月1日起实施。
公文的文体
文体,即文章体裁。文章的体裁一般是从文章的表达方式和运用语言的不同特点来加以区分的。
公文的文体,是指在公文写作中运用语言陈述事情、说明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特点,即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体特征。
表达方式,通常在写作上运用的表达方式有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五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决定了不同的文体分类,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就将文体划分为奏议、书论、铭銇、诗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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