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 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办法》和《条例》都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对密级的划分作如下规定:“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公文制发机关应按照上述要求在公文中正确地标明公文的秘密等级。
保密期限 是对公文密级的时效加以规定的说明。保密期限的标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分一年以内,一年及—年以上,长期和期限不作标注,凡期限不作标注的可按二十年认定。标注方法是在密级与期限中间加“★”,如“秘密★六个月”、“机密★五年”“绝密★长期”、“机密★”等。
公文密级的标注位置在文件首页公文版头右上角第一行。用3号黑体字标注,两字之间空1个字的距离,如“秘密”,如需要同时标注保密期限的,则秘密等级的两字之间不空出距离,如“秘密★六个月”。凡传递秘密公文应在文件封皮上加盖戳记注明。
考点: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度。又称缓急时限或处理时限。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的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公文标明紧急程度,目的是为了特别引起公文处理部门和承办人的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一些紧急问题能得到紧急处理。确定与标明文件的紧急程度,是—项严肃的工作,一定要根据公文内容的时限要求而定,该急则急,该缓则缓。不要随意将公文的紧急程度升格,防止滥标急件。如果把平件也标成急件,形成急件太多,就会造成急件不急,以致影响了真正急件的处理。紧急件标明何种等级,应由公文签发人确定。标明紧急程度的位置在文件首页文头右上角。需要与密级同时使用的,紧急程度置于密级之下,上下对齐。紧急程度应在信封或封筒上加盖戳记注明。
限时送达 的文件须在文件封筒上注明“务于某日某时送到”或“限某日某时送达”。此外,有的急件是在标题的文种前面标明的。例如,1998年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区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 通知》(国办发〔1998〕118号),还有“紧急请示”、“紧急报告”、“特急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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