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北洋军阀政府
北洋军阀的四个时期:1、1912年3月至1916年6月,是袁世凯统治时期;2、1916年6月至1920年7月,是皖系军阀统治时期;3、1920年7月至1924年10月,是直系军阀统治时期;1924年11月至1928年6月,是奉系军阀统治时期。
袁世凯统治时期中央行政体制的三个阶段:1、责任内阁制的破坏时期,从临时大总统到正式大总统;2、总统独裁的时期;3、称帝时期及以后。
《中华民国约法》下的大总统的职权:总揽政治权,有制定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缔结条约、统率海陆军、制定海陆军编制及兵额、宣战媾和、发布带法律性的紧急命令、宣布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以及颁发爵位、勋章及其荣典权。
政事堂及其地位:是指1914年袁世凯撤消国务院另设的辅弼机构,它由国务卿、左右丞组成,下设法制、机要、铨叙、主计、印铸五局组成。它以法制、政治、财政三种讨论会的形式为总统决策提供参考。
总统制阶段袁世凯对中央政府机构的改组:1、撤消国务院,设立政事堂,使总统府成为最高行政机关;2、修改行政各部官制,使各部失去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力;3、炮制《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直接为恢复帝制做准备。
袁世凯称帝复辟对行政体制所作的变动:1、修改政事堂组织令,改变国务卿职权;2、颁布《文官官秩令》,恢复帝王时代的官阶名称,将文官分为上、中、下卿,上、中、下大夫,上、中、下士;3、改变官府名称。
揭露袁世凯破坏责任内阁的手段:1、通过扩大临时大总统的辅助机构,掌握实权,把国务院的有关部门架空;2、通过安插亲信控制内阁;3、通过频繁更迭内阁,使之成为自己的附庸;4、通过操纵国会选举,将自己选为正式大总统。
文人总统徐世昌的组阁原则:扶强抑弱,兼顾平衡:1、在内阁总理的选择上,当各派军阀力量强弱有明显差别时,总理人选必然出自较强的一派,当各派军阀力量无明显差别时,就选择无军阀背景的;2、在内阁阁员的选择上,当各派军阀力量明显,较强的一派在内阁占的比例要大些,当各派军阀力量不明显,阁员平衡。
超责任内阁:1916年,黎元洪依据《临时约法》继任总统,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组成新内阁,新内阁采用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的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大总统发布命令的限制,但身为国务总理和陆军总长的段祺瑞,依据其军事实力,并以责任内阁为由,破坏三权鼎立的体制,有意超出《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范围,将内阁临架于总统之上,试图把总统变成自己的傀儡,实现个人独裁,因此时人称段之内阁为“超责任内阁”。
府院之争:1917年,段祺瑞试图把总统变成自己的傀儡,实现个人独裁,段祺瑞的独裁遭到黎元洪的抵制,于是,终天演变成了以黎元洪的总统府与段祺瑞的国务院之间的所谓的“府院之争”。
调整省制的原则:按军民分治的原则。
袁世凯设道的思路:“虚省而实道”。
1922年军政长官的名称变化:督军改为“督理”或“督办”,同时将拥有两省数省地盘的军阀任命为“巡阅使”;对割据一省的军阀则授予“护军使”头衔。
东省特别行政区的建制特点:1922年12月。张作霖在东三省内划中东铁路线沿线地区为“东省特别行政区”,朱庆澜为行政长官,所有区内的军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机关统归其管辖,官署设在哈尔滨,分置机密、外交、财政、内务、保安、军法、军务、军需、军医10个处。东三省特别行政区是在行省内部自成单位的一个特例。
京兆特别行政区的建制特点:袁世凯上台后,沿袭清制,将京师附近的24州县划分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称顺天府。1914年10月,改顺天府为京兆。特别市和普通市:1921。
直系军阀统治时期的三个阶段:1、直奉联合控制决策权;2、直系利用兵权支配决策权;3、曹锟以大总统名义直接掌握决策权。
袁世凯侵夺国务院行政决策权的手段:1、通过安插亲信架空国务总理;藐视国务员的副署权,侵夺国务院的决策权;3、通过修改国务院官制,缩小责任内阁的职权;4、通过频繁更迭内阁,迫使内阁不能正常行使职权。
段琪瑞控制行政决策谋取个人独裁的方法:1、破坏国务会议正常的决策程序;2、排挤总统在决策中的地位;3、运用军事力量对抗总统和国会的制约;4、利用御用立法机构为其决策服务。
临时执政府的奉命决策:曹锟下台后,段琪瑞被冯玉祥和张作霖推出担任临时总执政。表面上,临时总执政集总统、总理和国会权力于一身,但实际上,由于段琪瑞并无军事实力,不可能有真正的行政决策权,最终决策意见必须依奉系军阀的旨意行事,中央决策权完全为奉系所控制,临时执政府不过是奉命决策。
陆海军大元帅的军事独裁:1927年,张作霖正式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张担任陆海军大元帅,大元帅集所有权力于一身,军政府的决策完全是张的个人军事独裁。
1912年11月《公文程式》规定的公文程式的种类:令、布告、状、咨、公函、呈、批7种。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执行的两个基本趋向:1、决策是否执行往往以掌权军阀的意志为依归。符合掌权军阀意志的决策,即使完全违背民意也能畅通无阻,不符合掌权军阀意志的决策,即使完全符合民意也寸步难行。2、决策能否执行以掌权军阀的实力消长为依归。当掌权军阀的实力得势时,即使是错误的决策也能够顺利执行;当掌权军阀的实力失势时,即使是正确的决策也无人去执行它。
造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执行混乱的原因:1、体制混乱,权限不清;2、政出多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内阁派系复杂,互相牵制;4、内阁更迭频繁,政局动荡。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监督的方式:1、立法机关;2、司法机关;3、审计机关。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选拔任官方式:有文官考试、甄别、甄用三种。
北洋政府文官考试的种类和主持机关:文官考试分文官高等考试和文官普通考试。前者由中央统一办理,后者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