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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旅游安全和保险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在旅游活动中,安全处于首要地位。无论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单位,还是旅游从业人员,都必须自始至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丝毫不得懈怠。对旅游行业来说,安全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它不仅影响到旅游业的形象和信誉,也关系到旅游业的生存与发展。没有安全,就谈不上旅游业的发展。
“预防为主”。对于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把防范工作做在先,切不可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去补救。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都要切实增强旅游安全责任心,建立、健全各项旅游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去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清除一切安全隐患,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二、切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牢牢地贯穿在旅游接待的每一个环节中。
1.旅行社应充分考虑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开展登山、汽车和摩托车拉力赛、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2.旅行社租用的运载旅游者的车辆,应选择经营信誉好、管理水平高、各类保险齐全的旅游汽车公司的车辆,以及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人员,所租用的车辆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并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对用于接待旅游者的汽车、游船和相关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在运营前司机应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导游人员在带团前应详细询查车辆安全状况,及时提醒司机遵守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带团或者为旅游者服务时,导游人员还应向旅游者介绍必要的安全常识和相关的防范措施。提醒旅游者不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提醒游客看管好所带财物,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现象。及时了解并向旅游者介绍所在饭店的安全通道,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安全疏散游客。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导游人员要灵活应变,在征求游客同意后,应及时调整行程,并立即报告旅行社。遇到险情或者事故发生时,导游人员要沉着冷静,不擅离岗位,并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通知旅行社和有关部门,旅行社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4.旅游服务人员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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