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注意到了货币的价值尺度。
其次,他也知道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他认为,一国流通中的货币量应当同商品总额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他说,交换所需要的铜币量的比例,取决于购买者的人数,他们购买的次数,首先取决于交换的次数和支付额的大小。
关于货币的贮藏手段。配第提到,货币过多就可以退出流通。
关于支付手段。他认为,支付期限越短,所需要的支付手段量越少;支付期限愈长,所需要的支付手段愈多。
(五)分配论这主要涉及工资,地租、利息三部分,但配第没有专论利润。他把工资作为前提,把地租作为中心,并从地租推论出利息(即作为地租的派生形式)。来加以论述。
1.工资学说
(1)工资的自然标准:工资是劳动的价格。工资自然标准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的平均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2)工资理论的贡献:一是提出“生存工资”的观点;二是暴露出工人劳动包含着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
他认为,工资不能高于自然标准,否则,工人就会减少劳动,从而减少社会产品。
2.地租学说地租学说是配第分配论的中心问题。他实际上把地租当成了他并不真正理解的剩余价值的真正形式。
(1)地租的性质和公式:用具体事例来说明地租的性质。总收获物=种子+工资+地租,(公式)其中,种子是生产资料,工资是生活资料,地租是全部剩余产品。
配第的地租不仅是全部剩余生产物,也必须是全部剩余价值。这种谷物地租值多少货币可以看另一个在同一时间内专门从事货币制造的人,除自己费用之外还能剩下多少货币。
(2)地租与工资的关系:两者是反比例的关系。
实际上也说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与地主(还有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关系。这也是他客观性和科学性的一面。
(3)级差地租:最先提出级差地租概念,从土地肥力相同但距离市场的位置有差别来引出地租,认为靠近市场的土地比远离市场的土地在肥力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产生更多的地租。
(4)地租理论的正确性:
一是从劳动引出地租,而不是从土地引出地租:
二是从工资和地租成反比说明工人和地主的对立关系。
(5)地租理论的缺点:
一是把地租与全部剩余价值等同;
二是未说明地租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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