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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现行三种税率形式的比较★
(一)概念的比较
1.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的税率,却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其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二)三种税率具体形式的比较
1.比例税率可分为:
⑴单一比例税率
⑵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三种: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⑶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可分为:
⑴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⑵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可分为:
⑴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⑵幅度定额税率
⑶分级定额税率
(三)三种税率形式的优缺点比较
1.比例税率:
优点:⑴计算简便。⑵不论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不影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缺点:对收入调节的效果不理想。就高,低收入者难以承受。就低,对高收入者缺乏调节作用。
2.累进税率:
优点:⑴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无得不交,最适合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⑵据以征税,将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缺点:计算和征收都比较复杂。
3.定额税率:
优点:⑴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⑵征税对象应该是价格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⑶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⑷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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