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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损益及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一节 银行损益的核算
一、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内容及确认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银行的收入主要是指银行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由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构成,而营业收入是财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银行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贴现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条件,合理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商业银行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⒈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㈡收入的核算
⒈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银行发放各项贷款与办理贴现而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在银行的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银行损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利息收入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银行发放的各项贷款,应按贷款本金规定的利率及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利息。取得利息时,根据计算清单编制借、贷方记账传票办理转账。利息收入的核算已在“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中叙述,此处不再重复。
⒉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指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而形成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发生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时,根据有关利息通知或划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利息收入户
⒊中间业务收入
中间业务收入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咨询、担保、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计收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中间业务收入
⒋投资收益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汇兑收益
汇兑收益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等业务过程中,因汇率变动而取得的收入。银行发生汇兑收益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外汇买卖
贷:汇兑收益
7.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银行从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营业收入。
银行收到各项其他业务收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科目)
贷:其他营业收入——××收入户
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一)成本与费用的含义及管理
成本是指企业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对业务成本核算与管理必须做到:
⒈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反映成本支出,不准随意摊提成本费用,不准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不准扩大开支范围,不准截留收入,正确计算本期损益,以保证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⒉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原则确定办理。
⒊划清成本界限,正确计算成本。在成本核算中,要严格划清以下成本界限:一是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界限,不得提前或延后列支;二是划清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不属于成本开支范围的,不得列入成本,应在成本开支的费用,也不得列入营业外支出。
⒋成本核算要以季(月)、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的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必须一致。
⒌要加强基础工作,保证成本真实可靠。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成本核算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㈡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银行的成本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等。
银行的营业费用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与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
⒈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是指银行对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种资金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提取、支付的利息。关于利息支出的核算已在“第二章存款业务的核算”中叙述了,此处不再重复。
⒉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各金融系统内以及与中央银行、与同业之间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发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后,其会计分录为: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⒊手续费支出
手续费支出是指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所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参加票据
交换的管理费支出等。支付某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手续费支出——××支出户
贷:现金(或××科目)
⒋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是相对而言的,是指银行在经营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中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失。当发生汇兑损失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汇兑损失
贷:外汇买卖
⒌营业税金及附加
银行的营业税是按照各项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利息除外)与其他营业收入之和及规定税率计算后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按实际交纳的营业税额,与规定的税率和费率计算后交纳的。
每季末按该季纳税项目收入净增额计算应缴营业税额,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户
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户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户
实际缴纳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户
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户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6.业务及管理费
各项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开支必须符合规定的列支标准,并须经过审批才能列账。业务及管理费用采取直接列账的方式处理,发生费用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户
贷:××科目
业务及管理费用采取间接列账方式处理的,会计部门可向行政部门拨付周转金,并为行政部门开立存款户。行政部门在开支各项费用时,从存款账户支付款项,定期向会计部门报销,年底将周转金划还会计部门。
7.资产减值损失
8.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㈠营业外收支的内容
营业外收支是指银行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等。
㈡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要求
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要求有:第一,各项营业外收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据实列账,不得转移、截留和作其他财务收入处理;第二,营业外收支在核算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处理;第三,要划清营业外支出与成本支出以及利润分配的界限,避免相互挤占。
银行发生营业外收支,应根据具体内容正确地使用有关账户列账。其账务处理已在前面有关章节中述及,这里从略。
四、利润与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的组成
银行的利润是指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加上投资净收益后的净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净利润,是指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二)净利润的核算
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而计算求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不同,利润总额是一个会计概念,也可称为税前会计利润。由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因此税前会计利润还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经调整后再进行计算。银行根据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对于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在会计核算中可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些情况下,对一些差异,需要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
(三)本年利润结转的核算
银行利润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转。具体做法是:
1.将收入类各科目按账户编制转账传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各明细账户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各明细账户
手续费收入 各明细账户
其他营业收入 各明细账户
汇兑收益 各明细账户
投资收益 各明细账户
营业外收入 各明细账户
贷:本年利润
2.将支出类各科目按账户编制转账传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利息支出 各明细账户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各明细账户
手续费支出 各明细账户
营业费用 各明细账户
营业税金及附加 各明细账户
其他营业支出 各明细账户
汇兑损失 各明细账户
营业外支出 各明细账户
所得税
结转后,各收入、支出类科目应无余额。“本年利润”科目应与上述各收支类科目结转前的轧差数一致。“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则为纯益,表示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纯损,表示出现的亏损。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结平,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如为净利润,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户
如为亏损,则会计分录相反。
(四)利润分配的核算
利润分配是指银行所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有关法规和投资协议所确认的比例,在国家、银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⒈利润分配的顺序
⑴抵补银行已缴纳的在成本和营业外支出中无法列支的有关惩罚性或赞助性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延期缴纳各项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少交或迟交中央银行准备金的加息等。
⑵弥补银行以前年度亏损。如银行在5年限期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完的部分,可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银行历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可以用于弥补亏损。
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银行按照税后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罚没支出后的余额,按规定比例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也可用于转增资本金。但法定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⑷提取公益金。银行提取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食堂、宿舍、浴室、幼儿园等福利设施的建设支出。国有商业银行提取公益金比例由国家核定;股份制银行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提取比例。
⑸提取一般准备。银行按规定可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
⑹向投资者分配利润。银行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后,应作如下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⑺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银行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⒉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⑴提取盈余公积金及补亏。银行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银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⑵银行按规定提取公益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⑶提取一般准备。银行按规定提取一般准备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准备
贷:一般准备金
⑷向投资者分配利润。银行计算应付投资者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利润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当银行实际支付应付利润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润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⑸未分配利润。经过利润分配后,如利润分配科目还有贷方余额时,即为当年的未分配利润,可作留存收益,与新年度的利润一并进行分配。
第二节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银行的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在银行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是银行投资者对银行净资产的所有权。从数量上看,它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和未分配利润等。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银行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银行的资本。
中国人民银行对设立商业银行提出了最低的资本限额的要求:设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金为20亿元人民币;不设立分支机构的全国性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区域性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金为8亿元人民币;合作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进行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一致。企业的实收资本比原来的注册资本增减数额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实收资本,除股份制银行以“股本”科目核算外,其他银行以“实收资本”科目核算。
㈠投资者以现金、银行存款投入的核算
国家、企业、外商、个人以人民币现钞或银行存款进行投资时,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存款、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㈡投资者以实物投入的核算
银行收到投资者以实物形态的投资时,需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㈢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核算
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资本公积是银行在非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增值,它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关联交易差价等。
㈠资本溢价的核算
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银行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当发生资本(或股本)溢价时,按溢价数额纳入资本公积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户
㈡接受捐赠资产
捐赠人捐赠资产,是一种对银行投资行为,但捐赠人的投入并无对企业资产提出要求的权力,也不会由于捐赠资产行为对企业形成责任。所以捐赠者不是企业所有者,这种投资也不形成银行的实收资本,但其毕竟是对银行的一种投入行为,其结果也会形成银行的权益增加。按规定,银行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接受捐赠的资产又可分为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
⒈接受现金资产捐赠的处理
银行接受现金资产捐赠时,按实际捐赠额入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有关科目)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户
⒉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处理
银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规定价款入账。以接受固定资产捐赠为例,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户
递延税款(固定资产净值×33%)
累计折旧
㈢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核算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银行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以本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折合记账本位币时出现的差额。以外币投资时,除记录外币账外,资产账户还应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这样,由于银行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的汇率与合同、协议约定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汇率应计入资本公积,以准确反映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实际收到外币时的汇率高于约定的汇率,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外汇户
贷:实收资本——××户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如果实际收到外币时的汇率低于约定的汇率,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外汇户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贷:实收资本——××户
三、盈余公积的核算
盈余公积是为了保证银行持续经营,维护债权人利益,改善职工福利和生活条件而提取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核算
按规定标准和比例提取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公益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公益金
㈡盈余公积补亏的核算
银行经批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㈢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的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银行盈余公积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转增资本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四、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未分配利润是银行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其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年度终了,银行将各财务收入、财务支出科目的余额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出当年的净利润,再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户”。在按规定作了各种分配后,将“利润分配”科目其他各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是未分配利润,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为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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