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其他相关账户的审计
应收票据、预收款项、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
一、应收票据的审计
(一)应收票据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票据是否存在;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票据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应收票据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确定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确定应收票据可否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检查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确定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票据的实质性程
(1)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主要包括:第一,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第二,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应收票据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第三,检查逾期票据是否已转为应收账款。
(2)取得被审计单位“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监盘库存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号数、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注意是否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4)必要时选取部分票据(特别关注有疑问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出票人函证,证实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并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5)对于大额票据,应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
(6)复核带息票据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注意逾期应收票据是否已按规定停止计提利息,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票据明细表上标出至外勤审计时已兑现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核对收款凭证等资料,以确认其资产负债表日的真实性。
(9)对应收票据相关的坏账准备进行审计。
(10)对应收票据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二、预收款项的审计
(一)预收款项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存在;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预收账款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
确定预收账款是否以恰当地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地记录;
确定预收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
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与营业税金及附加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交易和事项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销售费用的审计
(一)销售费用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销售费用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销售费用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与销售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
确定销售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定销售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确定销售费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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