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骨折概论
1、骨折: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遭到破坏者,称为骨折。
2、病因病机:
1)外在因素:直接暴力(骨折多在在同一平面),间接暴力(一般发生在骨力学结构的薄弱处,分传达暴力和扭转暴力等,骨折多在不同平面)、肌肉牵拉,累计应力。
2)内在因素:年龄和健康状况,骨骼的解剖结构特点,骨骼本身的病变
3、骨折移位:成角移位、侧方移位、短缩移位、分离移位、旋转移位
4、骨折的分类
1)根据骨折断端是否与外界相通:闭合骨折、开放骨折。
2)根据骨折的损伤程度:单纯骨折、复杂骨折(合并神经、重要血管或脏器损伤)、不完全骨折、完全骨折
3)根据骨折线形态分类:横断骨折、斜行骨折、螺旋形骨折、粉碎骨折、青枝骨折(儿童,仅有部分骨质和骨膜被拉长、皱折和破裂,骨折处有成角、弯曲畸形,与青嫩的树枝被折时的情况相似)、嵌插骨折(常见股骨颈和肱骨外科颈)、裂缝骨折(颅骨、肩胛骨)、骨骺分离、压缩骨折(脊柱、跟骨)
4)根据骨折整复后的稳定程度分类:稳定骨折、不稳定骨折:
①稳定骨折:复位后经过适当固定不容易发生再移位者,如裂缝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横断骨折、压缩骨折等。
②不稳定骨折:复位后易于发生再移位者,如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粉碎骨折等。
5)根据骨折后就诊时间分类:新鲜骨折(2-3周内),陈旧性骨折(2-3周以上)
6)根据受伤前骨质是否正常分类:外伤性骨折、病理性骨折(骨折前骨折部位有病变:骨髓炎、骨结核、骨肿瘤等)
8)骨折移位的分类:成角移位,侧方移位,缩短移位,分离移位,旋转移位。
4、骨折的诊断要点:
1.病史:有外伤史。
2.临床症状:局部可见疼痛,肿胀,活动功能障碍。
3.体征:局部压痛,纵轴叩击痛,畸形,骨擦音及异常活动是骨折特有的体征。
4.辅助检查:X线检查。CT、MRI检查。
5.骨折的局部情况:
(1)一般情况:疼痛、肿胀、活动功能障碍。
(2)骨折特征:①畸形②骨擦音③异常活动(只要一种出现)
6.骨折的合并伤和并发症:外伤性休克、感染、内脏损伤、重要血管损伤、缺血性肌挛缩、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脂肪栓塞、坠积性肺炎、尿路感染及结石、损伤性骨化、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内骨折整复不良或骨干骨折成角畸形愈合,以致关节面不平整或关节面压力状况改变,可引起关节软骨面损伤,形成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僵硬、缺血性骨坏死、迟发性畸形
7.骨折并发症中的缺血性肌挛缩的发病原因和好发部位:是筋膜间隔区综合征产生的严重后果,上肢多见于肱骨髁上骨折或前臂双骨折,下肢多见于股骨髁上或胫骨上端骨折。
8.骨折并发症之周围神经损伤:肱骨髁上骨折可合并桡神经、正中神经损伤; 腓骨小头上端骨折可合并腓总神经损伤。(桡神经损伤出现腕下垂;尺神经损伤出现爪形手;正中神经损伤拇指不能对掌;腓总神经损伤出现足下垂)
9.骨折并发症之损伤性骨化的好发部位:关节内或关节附近骨折脱位。
10.骨折的愈合过程(瘀去、新生、骨合):三期:血肿机化期(骨折后3周内)、原始骨痂形成期(后4-8周)和骨痂改造塑形期(8周以后)
11.骨折的临床愈合标准与骨性愈合标准:
1)临床愈合标准:(第2、4项的测定须慎重,防止发生变形或再骨折)
①局部无压痛,无纵向叩击痛;
②局部无异常活动;
③x线照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性骨痂通过骨折线;
④功能测定:在解除外固定情况下,上肢能平举1kg达1分钟,下肢能连续徒手步行3分钟,并不少于30步。
⑤连续观察2周骨折处不变形,观察的第一天即为临床愈合日期。
2)骨折的骨性愈合标准:
①具备临床愈合标准的条件;②x线显示骨小梁通过骨折线。
12.影响骨折愈合的局部因素:骨折断面的接触;断端的血运;损伤的程度;感染的影响;治疗方法的影响(固定和运动)
影响骨折愈合的整体因素:年龄、健康情况。
13.骨折的治疗原则:动静结合,筋骨并重,内外兼治,医患合作。
14.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恢复到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关系。分闭合复位(手法复位、持续牵引复位)和切开复位。
15.骨折的复位标准:
解剖复位:骨折的畸形和移位完全纠正,恢复了骨的正常解剖结构,对位(指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对线(指两骨折段在纵轴线上的关系)完全良好。
‚功能复位:骨折移位虽未完全纠正,但骨折在此位置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妨碍者,称为功能复位。
功能复位的标准:
对线:骨折部的旋转移位必须完全矫正。成角移位成人不宜超过10°,儿童不宜超过15°
对位:长骨干骨折对位至少应达1/3以上,干骺端骨折对位至少应达3/4左右
长度 :儿童下肢骨折缩短不得超过2cm,成人缩短移位不超过1cm。
畸形愈合:骨折发生重叠,旋转和成角而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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