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议的概念
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2.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3.决议的特点
表达群体意志 决议是会议的产物,会议是一种群体活动, 只有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者举手或投票赞成,才能形成决议。不履行表决手续,决议就不能产生。
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决议是经一定的手续产生的,它对与会者和有关人员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任何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决议。
4.决议的类型
决策部署型 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结果公布型 如《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998年3月19日通过),全文只有一句话:“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任建新院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决议和决定的异同
决议和决定都是下行的指挥性公文,在内容方面接近,侧重于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文字表述方面,风格也一致,都要求准确、鲜明、简洁。
形成的程序不完全一样 决议必须由会议通过,而决定可以由会议作出,也可以由领导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
内容的范围不尽相同 决议多半针对全局性问题作出决策,决定既可解决全局性问题,也有不少用以解决具体事项。
发布形式略有不同 决议以会议名称发布,决定也可以会议名称发布,但多半以机关名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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