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整理(立卷)环节的选择,亦即选择立卷地点,是指机关的公文整理(立卷)工作究竟放在机关的哪一层,或者机关的哪些机构、单位,由谁来负责整理(立卷)的问题。
选择机关公文整理(立卷)环节的考虑因素:
(1)被确定为整理(立卷)环节的文书部门要直接经手文件的处理。
(2)对整理(立卷)环节所经手处理文件的数量有一定的要求。
(3)确定整理(立卷)环节时,还要考虑机关办公地点的分布情况。
(4)还要考虑文书工作人员的数量和配备情况以及他们对业务的熟悉程度等因素。
各类机关单位对公文立卷环节的选择一般应与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的组织形式相适应。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
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的组织形式:
01对一些比较小的机关或基层单位来说,由于它们内部的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工作人员也不多,而且办公地点也比较集中,每年形成的文件数量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集中式,即由机关的办公室或者秘书室来负责集中进行整理(立卷)的工作。
02对一些中等机关或者大机关来说,他们一般都有两层以上的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机关驻地的远近、业务分工、文件数量和文书工作组织等方面的情况,可采取分散式或者部分集中、部分分散立卷的方法。
03对财会、人事、信访、保卫等业务性质具有特殊性的组织机构来说,就可以考虑由他们自己来单独进行整理(立卷),以方便这些单位工作的进行。
04要恰当地选择和确定立卷人员。在一个组织机构里,具体负责整理(立卷)的人员,最好是考虑选择担任内收发、运转、催办等工作的文书工作人员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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