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文件的排列,是指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归档文件先后次序的过程。
《规则》指出:“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归档文件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排列的具体方法有:
(1)对同一事由的归档文件,即一个作者,一个问题的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排列或者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
(2)对不同事由的归档文件,可采用以下方法排列:
①按不同事由形成时间的先后排列。
②按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将主要职能或重要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其他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或将综合性工作的文件(工作报告)排在前面,具体业务工作的文件排在后面。
(3)对具有保存价值,但因故没有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其排列方法是:可将零散文件排列在相应类别归档文件的最后或与相关的某件归档文件装成一件,然后在归档文件目录备注栏或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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