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4月高等教育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20日、21日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全部在网上办理。
一、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已获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及其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报考与自学考试相衔的接课程学习,同时鼓励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
二、 开考专业及课程
本次共开考56个专业。其中48个专业属于委托开考专业,8个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见附件一)。
三、 报名办法
1、宁夏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222.23.215.170(教育网)。点击考生登陆,方可进行报名。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
2、新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选择“新生注册”,阅读“考生须知”后,进入考生“基本信息”填写,获得准考证号后,登陆报考系统进行“报考信息”的填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点击“课程报考”,提交后,按规定的时间到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进行照片采集、缴费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报考信息方能生效。
3、老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填写准考证号(12位)、原始证件号码和验证码后,登陆报考系统,点击“课程报考”,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进行课程的选择,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专业所属的助学单位进行缴费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报考信息方能有效。
4、无论新、老考生都需认真选择所属助学单位。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助学单位缴费确认,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各市考试中心缴费确认。
5、考生原始数据信息有误的,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修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市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
四、报考费用: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5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
五、报名、报考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月18日-----2月28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1日-----8日(考生到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考试中心确认);3月11日-----15日(助学单位到考试中心确认)
六、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4月20—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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