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招考信息网发布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下半年报考简章》获悉,2015年10月青海自考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各类考生报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
首次报考者应持身份证,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军人持军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纸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新考生报考时还应按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不得请他人代填。
2、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
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凭《准考证》报考,同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3、公安管理(本、专科)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应持委托部门出具的统一介绍信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
“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只面向青海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西宁世纪学校的在校生开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须持《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注册登记表》或《自学考试中接专注册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报考。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5、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印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期《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壹门或1-4门(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一次最多不能超过四门。
(四)、应考者报名和考试当天(当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数)的假期和一周的复习假,单位应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号文件按公假对待。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对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的要求,自2014年上半年起,各地一律不再接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证书新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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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自考报名条件 ※ 2015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