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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得知,黑龙江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条件及报名方法如下:
报考条件及方法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在2017年9月15日之前登陆该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应留取本人常用的移动或固定电话。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办理资格审查)。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并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市地招考办安排)。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由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并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受理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必须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招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并严格按规定的号段发放准考证号。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时,需向市地招考办提供加盖指定学校成教院公章的名册,由市地招考办进行信息采集(可登门服务),同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本科在校生)进行网上认证。
4.受理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地招考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市地招考办长期保留备案。
5.根据省农垦总局招考办的要求及其实际情况,从2017年下半年起,暂停省农垦总局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其新生可到哈尔滨市相应区县招考办报名,在籍考生仍在网上报考,但由哈尔滨市招考办统一安排考点考场。
6.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也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严禁受理外省考生集体报名。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
7.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8.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的照片是否与报名本人相一致,然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且必须由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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