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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获悉,北京2018年10月自考注册条件如下:
1.注册条件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北京市户籍。
(2)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3)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已经注册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继续报考。
2.注册要求
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必须由本人使用以下证件类型的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
内地居民:居民身份证,港澳(地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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