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凡是参加2017年10月份自考考生均须按照辽宁省自考规定:“所有考生参加每次自考自行登陆‘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2日9:00时-10月21日24:00时。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点击进入“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含有考生自然信息、照片和考试科目及地点等内容。
参加2017年10月份自考的所有沈阳市考生必须持《2017年10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方法及要求,详见“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公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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