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于201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2:30-15:30到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广延路123号)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一、申请条件:
1、无自学考试违纪记录;
2、2011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010年下半年毕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是我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或“良”以上;
4、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或上海市考试院公布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必须是参加我校组织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的:2011年6月份400分;2011年12月份410分)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PETS-3)(上海市考点)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英语成绩或证书自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往前追溯四年内有效。
二、携带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成绩证明(必须盖有红印有效)。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四、六级英语成绩单若是在读期间获取的,须提供与之相一致的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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