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扩招重新报名工作开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转本”扩招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0〕3号),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重新报名工作将于4月17日开始,每天网报时间为8:30-22:00,截止时间为4月20日22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进行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一、重新报名及志愿填报
1.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志愿设置、考试科目等,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9〕7号)规定执行。
2.2020年1月已成功报名2020年“专转本”选拔考试的考生,原报名信息与填报志愿无效,须重新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2020年1月没有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须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注册、报名、缴纳考试报名费。如重新报名时遇到问题,请咨询考生所就读的专科院校负责此次报名工作的部门。
二、考试
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江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经研究,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教育考试安排工作作推迟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 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
1. 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将推迟至2月20日以后公布,成绩复查等工作也相应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原定于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将推迟举行,具体工作安排详见相关招生单位的公告。
3. 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 原定于近期进行的2020年部分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涉及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江苏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共16所院校)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水平测试均已推迟,后续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及时调整考试出行安排。
2. 原定2月20日开始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文化测试报名,以及原定3月份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文化测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 原定于2月29日开始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三、关于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
原定于3月21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 原定于3月1日至10日进行的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如期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报名,暂停现场相关业务办理,现场业务办理恢复时间另行公布。现场办理业务包括:无法远程网上自助完成新生注册或课程报考需要现场办理报考手续的,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监所管理等特殊专业新生注册资格的审核等业务。
2. 原定于2月21日至27日网上申请转考和原定于2月26日至28日现场办理转考确认手续的,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 原定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否延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我省也会及时公布。
五、关于国家统一举行的其他教育考试
原定于3月份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国家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拟延期举行,具体安排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告为准。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有关报考院校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我院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我省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我院咨询电话025-83235898或83235998。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2月14日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获悉,江苏2020年专转本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1日。
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考试科目 |
9:00-11:00 | 英语 日语 |
13:00-15:00 |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
16:00-17:30 | 计算机基础 |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或由推荐学校统一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细则》(苏教考成〔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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