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 资格审查和报名
问: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以下三类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一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秋季高考、春季高考、五年制招生、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下同)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二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三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问:考生如何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答:专业考试报名从1月11日开始,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参阅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单位(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接受资格审查;其中,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持有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参加高考时考生本人的考生号)。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单位赋予考生考生号,并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各区县报名点从1月11日至1月18日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开具报名证明信。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到拟报考的院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问:哪些区招办可以接收往届生报名?
答: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市内六区及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和大港油田中任何一个招办履行资格审查手续,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
问:考生可以参加几所院校的专业考试?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所或两所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参加两所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报考资格证明信,以确保本人考生号的唯一。
问:考生如何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答:文化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3日至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在本校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到有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焦点2 专业和文化考试要求
问: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试科目为1科,满分为200分。考试的内容、办法及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要求确定。招生院校在3月1日前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知考生本人,凡未按规定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不予录取。
问:文化考试的时间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的具体时间是:4月7日上午9:00—11: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下午2:00—4:00外语;4月8日上午9:00—11:00计算机应用基础。考生须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考试均为主观卷与客观卷分卷考试,主观卷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客观卷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未在规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各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XX科目考试大纲》(2005年8月版),如考生需要请拨打23948631、23948632联系。
问:报考外语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如何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
答:报考2007年高职升本科外语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报考手续。测试时间为4月14日,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焦点3 填报志愿和录取
问:考生何时填报志愿?
答:考生在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时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人专业考试情况可以填报一所或两所院校(专业)志愿,分为A学校志愿和B院校志愿。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须符合所填报院校的专业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录取时,A、B两所院校(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录取机会相同。当考生符合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时,A志愿学校录取,B志愿学校不录取。
问: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是什么?
答: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院校对于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
问:高职升本科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5月10日前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5月11日、12日,考生向报考院校查询录取情况。5月13日,考生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被录取的院校报到、注册,办理相关手续。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结束。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上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问: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复查哪些内容?
答:被录取的新生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入学后,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历证书等。高职升本科招生不单独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凡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新生,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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