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院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3月14日
8:00-10:00政治理论
15:00-17:00专业基础课
10:30-12:30英语
3月15日
9:00-11:00专业课1
15:00-17:00专业课2
注: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考试于2015年3月15日在我院进行考试。
英语专业《英语听力与会话》专业课考试于2015年3月21日在我院进行考试。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标准进行招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
(六)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高校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普通类学费:18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艺术类学费:23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七、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南门综合楼二楼
邮编:519041电话:0756-7626272
网址:http://zsb.jluzh.com/
招生与就业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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