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无法认证,考生须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并于2015年3月1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 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16日)。(注: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四、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任何专业,其它专业不限。因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不相同,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按省招生办要求,今年实行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核对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请各位考生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询码,再由我校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核查。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其中外语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两门,学校自主考试三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为我院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我校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院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14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 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注:个别考试科目时间如有调整,请考试前一天看考场时看我院公布的考场安排或考试前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六、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我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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