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专业加试合格且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我院根据选拔计划,按省统一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大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5分。
4.各专业原则上按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我院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5.我院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6.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寄发。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1)新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办理报到注册。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无效,报到注册材料不全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中国美术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它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寄送至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档案材料应包括:考生高考录取档案、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形成的档案。
2.纪检监督。为做好我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我院纪监审室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监督电话:0571-87164623。
3.联系方法: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12)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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