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色盲或者色弱。
二、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专业考试
1、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及缴费: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至1月16日(6:00-24:00)登陆网站(网址:www.tjarts.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且缴纳报名考试费(注:考生必须在全市统一的高职升本报名时已填报我院志愿方可在我院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缴费后,一律不退还报名考试费,请考生慎重考虑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我院现场确认时不再接受无网报或缴费的考生。
②现场确认:
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的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我院网上报名号、文化报名的考生号。
B、考生于2016年1月18日(上午10:00-11:30)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
C、经初审合格后我院发放专业准考证。
2、报名考试费:180元整
3、考试时间:2016年1月19日(请自备4k画板,考试用具自带)
4、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创意设计、设计分析、素质测试(该科目不计入总分)
5、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素描、色彩各科满分为60分,创意设计和设计分析总分值为80分
6、专业考试后我院将于2016年1月30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
(二) 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录取时按照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不分文理科)的综合分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2.25×70%+文化成绩总分×30%
第九条 学院于4月份中旬公布录取情况,请考生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条 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学生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费12000元/年(产品设计专业);学费15000元/年(动画(移动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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