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省招办通过官方网站公布经教育厅审定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目录,供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参考。考试结束后,公布教育厅根据报名情况编制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6年普通高职在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5年退役的陕西籍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职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3.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关系》通过省招办官方网站公布);
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所考科目必须与拟报考本科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科目及时间另文通知);
5.退役士兵专业课免试,报考专业应为高职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三、报名
(一)报名准备
1.各生源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在校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防止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在报考专业对应关系上弄虚作假。
2.3月14日至15日,生源学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学校管理端,进行在校生报名账号注册,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照片。在校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报名账号由专人裁切密封后发给考生本人。
3.生源学校登陆账号由市(区)招办负责管理,在校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负责管理。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6日8∶00至1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本人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认证表,并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照片采集,领取报名账号。由本人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市(区)招办直接打印《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考资审表》(以下简称《资审表》),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
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
2.信息确认时间:3月19日至20日。
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出《资审表》,组织考生确认签字,安排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生源学校按报考专业整理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等材料,送所在地市(区)招办。
高职入学后调整专业、转学、休学的考生,生源学校须向市(区)招办出具报教育厅备案的公函。
四、资格复查
市(区)招办根据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20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信息库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有关生源学校。
市(区)招办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退役士兵名单在省招办官方网站公示。举报电话:029—85221726,029—85221762。对实名举报,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五、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6年专升本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省招办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采取AB卷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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