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天津专升本)招生工作,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等),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于2020年11月18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区招办可结合实际确定鉴定单位。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考生网上录入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 2020 年11 月24 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高职升本科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手续时,须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学校专业志愿。考试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可以填报 A、B、C、D 四所平行学校志愿,这四所学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录取时机会均等。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档案投到四个平行学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学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学校。第二批次可以填报 A、B 两所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 A、B 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 A 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3.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 2020 年11 月30 日9:00至12月1日17:00期间,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户口簿和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校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本市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省市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证明,进行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市高招办根据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制成“202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0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4.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各类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五、资格审查
1.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各报名确认单位的资格审查,不接受资格审查或不符合审查条件者,一律不得参加招生考试。
2.各报名确认单位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并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职高专毕业证照片的“三比对”;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单位须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比对,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3.各报名确认单位须按规定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要将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遴选熟悉业务、秉公办事的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一审查每位考生的资格,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4.各报名确认单位须逐项审查考生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凡相关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准其报名;所有审查材料要复印(或拍照)留存备查。
5.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考生同时要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区招办留存备查。
六、考试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于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举行。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2021年1月11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依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生要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各考试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
上午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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