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20〕6号) 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 )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1年 4月10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21年 4月11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1年 4月10、11、17、18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日到衡阳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现场确认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1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考生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点,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见附件6)。
(三)资格复审
2021年1月11日—1月20日,衡阳考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见附件2)、登记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1月11日前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资格补审
资格审查中,报考人员如有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初、中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优惠倾斜政策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凡符合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并按要求加盖相应的公章。凡未提交此表或公章不全的,不能享受提前一年申报的优惠政策。
四、缴费标准及方式
每人每科70元,四科共280元。2021年湖南考区将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请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历史考生在考点审核确认后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日期为2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附件: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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