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考办〔2020〕3号)要求,为做好梧州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梧州市医学考试中心,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及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设立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信息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按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的要求提供。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50元/科/人)。请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五、准考证的打印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疫情防控
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自身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
考点及各辖区报名点咨询电话:3889362(考点:梧州市医学考试中心),3828702(万秀区卫健局)、3820373(长洲区卫健局)、2722285(龙圩区卫健局)、2682371(苍梧县卫健局)、8223121(岑溪市卫健局)、2570836(藤县卫健局)、6285056(蒙山县卫健局)。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4.广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5.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报考年限
6.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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