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呼吸系统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一节 慢性呼吸衰竭病人的护理
呼吸衰竭指各种原因引起呼吸功能严重损害,以致在静息状态下亦不能进行有效的气体交换,造成机体缺氧伴(或不伴)二氧化碳潴留,因而产生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的临床综合征。危重时如不及时处理,会产生多脏器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一、病因及发病机制
1.气道阻塞病变。
2.肺组织病变及肺血管病变,如肺气肿、各种肺炎、重症肺结核、硅沉着病等。
3.胸廓病变:如胸廓畸形、外伤、手术创伤、大量气胸、胸腔积液等。
4.神经肌肉疾病,如脑血管病变、脑炎、脑外伤、脊髓灰质炎、多发性神经炎及重症肌无力等,造成呼吸肌无力,引起肺通气不足,导致呼吸衰竭。
二、临床表现
1.呼吸困难:最早、最突出的症状。
2.发绀:缺氧的典型表现,口唇、指甲等处发绀。
3.精神神经症状:出现烦躁不安、神志恍惚、嗜睡、昏迷。称之为“肺性脑病”。
4.心血管系统症状:早期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晚期心率减慢、血压下降、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甚至心脏停搏。
5.其他器官损害:可有蛋白尿、红细胞尿、尿素氮升高,终末期可出现消化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多脏器损害。
三、辅助检查
呼吸衰竭的诊断主要依靠血气分析。
血气分析显示PaO2<60mmHg;PaCO2>50mmHg;动脉血氧饱和度<75%;血pH常降低。
Ⅰ型呼衰(低氧)Ⅱ型呼衰(高碳酸)
动脉血气PaO2<60mmHg,PaCO2正常或降低PaO2<60mmHg,PaCO2≥50mmHg
常见疾病严重肺部感染、炎症,ARDS、急性肺栓塞等COPD最常见、肺结核、神经肌肉病变
四、治疗原则
1.呼吸衰竭治疗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呼吸道通畅;正确应用氧疗,纠正缺氧;增加通气量,改善CO2潴留;及时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积极处理原发病或诱因,维持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功能,预防和治疗并发症。
2.肺性脑病狂躁不安的处理是重点改善通气功能。
五、护理措施
1.保持呼吸道通畅,改善通气。
2.合理用氧 对Ⅱ型呼吸衰竭病人应给予低浓度(25%~29%)、低流量(1~2L/min)鼻导管持续吸氧,以免缺氧纠正过快引起呼吸中枢抑制。如配合使用呼吸机和呼吸中枢兴奋药可稍提高给氧浓度。若呼吸过缓或意识障碍严重,须警惕二氧化碳潴留加重。
3.用药护理
(1)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控制呼吸道感染,使用期间注意有无变态反应和预防二重感染。
(2)遵医嘱使用呼吸兴奋药如尼可刹米、洛贝林等,必须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时调整用药量和给药速度。对烦躁不安、失眠病人,慎用镇静催眠药,以防引起呼吸抑制。
4.观察病情,防治并发症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神志改变,及时发现肺性脑病及休克。
总结呼吸衰竭
1.Ⅱ型呼吸衰竭血气诊断:PaO2<60mmHg,PaCO2>50mmHg;最主要的发生机制是肺泡通气不足;常见的病因是COPD;诱因是慢阻肺合并呼吸道感染;产生二氧化碳潴留的最主要的机制是通气不足。
2.对呼吸性酸碱失衡的判断,最有价值的指标是PaCO2,对代谢性酸碱失衡的判断,最有价值的指标是SB(HC03-)。
3.肺性脑病狂躁不安的处理是重点改善通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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