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关于领取2020年度护考、卫考资格证书的通知
相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周末除外)领取2020年度护士资格证书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领证需进行预约,现将领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一)2021年4月6日至8日,在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点(江北区观音桥百业兴大厦21楼大厅)提交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材料的考生;
(二)2021年4月12日至21日,在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点(江北区观音桥百业兴大厦21楼大厅)提交了护士资格证书办理材料的考生。
特别提示:在其他报名点提交材料的考生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领证预约流程
请关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医护考试—领证预约。收到预约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中心报名点领证,未预约成功的考生现场一律不予接待。
三、领证时间及地点
领证时间:具体时间以微信公众号预约时间为准;
领证地点: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 室。
四、领证须知
(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领证;
(二)如本人无法前往现场领证,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注意事项:
(一)请领证考生主动佩戴口罩。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
咨询电话:63651386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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