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和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3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考试考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3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定在2011年3月10日-12日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地点:滨州职业学院2号实训楼一楼106房间(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滨州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北侧)
现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外省专科及以上学院的考生在我市报名,需提交人事档案或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
(6)外省中专学校的考生在我市报名,需提交人事档案和外省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交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注:经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网上报名时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照片,禁用生活照;有工作单位者务必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全称,由单位审核并在“审查意见”栏内的“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处盖章并签字。
三、收费标准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时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11年5月4日-21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可黑白打印)。
五、考试实施
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5月21日09:00-11:30专业实务
2011年5月21日14:00-16:30实践能力
六、成绩发布
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今年的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请各县区和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造成漏报、迟报无法补报。2011年在校毕业生报名的,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与市卫生局联系,做好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
2、申请人报名和现场确认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用个人号码,请勿随意更换,以便保证联系。
3、报名材料所用证件原件于2011年5月9日-13日集中清退,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
联系电话:0543-3361134
联系人:王金锋
电子邮箱:bzwsyz@126.com.
附件:
1、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山东省国家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认可学校及专业目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健康状况 | 联系电话 | ||||||||
报考 科目 |
1.专业实务 ; 2. 实践能力 | ||||||||
教育 情况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
学 位 | 学 制 | ||||||||
专业学习 经历 |
|||||||||
工作 情况 |
单位所属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审查 意见 |
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 审 查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考区审核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①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②此表须考试申请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考试申请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1、目录内专业名称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或教育部、省教育厅专业设置批文确定。
2、自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设置。
3、卫生保健专业中等学历教育只限招收在岗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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