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
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2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企事业二级以上医院和区县卫生局由单位集体报名;其他单位可以个人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于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报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
(三)现场审核确认:
学校或集体报名单位及个人持考生本人签字并经学校或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及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审核盖章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个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2月7日—10日;
单位报名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3月6日—9日。
审核确认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12年4月25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专业实务5月19日9:00-11:30
实践能力5月19日14:00-16:30
四、报名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
2.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五、考试收费标准
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六、相关问题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