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3、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
六、违纪处理
各考点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并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
七、成绩发布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考点收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后要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八、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每人每科收45元,共计90元。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规定,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区、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制定好应急预案,防范和堵塞考试工作中的漏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各考点联系电话
郑 州 0371-86181500
开 封 0378-3861510
洛 阳 0379-63322213
平顶山 0375-4976017
安 阳 0372-5112810
鹤 壁 0392-3333938
新 乡 0373-2052926
焦 作 0391-2901081 0391-3569293
濮 阳 0393-6661593
许 昌 0374-2627869
漯 河 0395-3134209
三门峡 0398-2846987
商 丘 0370-3352192
周 口 0394-8224421
驻马店 0396-2913932
南 阳 0377-63165088
信 阳 0376-6566737
济 源 0391-6633820
省 直 0371-6555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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