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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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医疗文件的管理制度:
1、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住院期间医疗文件要求定点存放,病历中各种表格单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3、病人不能自带病历出科室,会诊、外出、转院时,只须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需按规定排列装订整齐,送病案室并登记执行交接手续、签收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5、护理记录、特别记录、监护记录按要求记录,全部用完后妥善保存出院时随病案装订。
6、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各种护理记录,确保书写质量。
7、住院病人、陪人不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查看病历或自带病历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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