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社区护理:特殊群体儿童保健护理
1.散居儿童散居儿童是指不进托儿所、幼儿园等集体儿童保教机构而散居在家庭抚养的儿童。社区内3岁以下散居儿童是社区护士保健管理的重点。
(1)定期健康检查:6岁以下的儿童,社区护士应对其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1岁以内每季度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2~3岁每半年一次,以后每年检查一次至7岁。
(2)家庭保健护理指导:散居儿童的家庭保健护理指导的对象以儿童的父母为重点,必要时,应将儿童的看护人作为重点指导对象。指导内容主要包括:
1)预防接种指导;
2)儿童心理卫生指导;
3)口腔、视力、听力保健指导;
4)不同年龄期儿童喂养指导;
5)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指导;
6)儿童意外事故预防指导;
7)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指导等。
2.托幼机构儿童托幼机构作为社区内的一个群体组织,社区护士有责任对机构内的儿童群体提供保健护理及管理。托幼机构卫生及保健重点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如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健康检查制度、疾病预防制度等。
(1)健康检查:
1)入院前检查:儿童人院前应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2)晨间检查:儿童每天人园时,应由保健人员进行简单的身体检查,如口腔、扁桃体。
3)定期检查:1岁以内婴儿每年体检4次(出生后3、6、9、12个月);第二年2次(出生后18、24个月);第三年l次(生后30个月);以后每年检查一次直到7岁。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测量、物理测量、实验室检查等。
(2)常见疾病预防:托幼机构中的儿童以上呼吸道感染、消化不良、肠道寄生虫病和营养不良为多见。托幼机构在加强晨间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应建立常见病、多发病登记制度;对患病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加强营养管理。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