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压综合征概念:
外伤后血液和组织蛋白破坏分解后的有毒中间代谢产物被吸收入血引起的外伤后急性肾小管坏死和由其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此为广泛性软组织挫伤的伤者晚发性死亡的常见原因。
重物压迫肢体长达八小时就会发生挤压综合征。
临床表现:
(1)局部症状:局部出现疼痛,肢体肿胀,皮肤有压痕,变硬,皮下瘀血,皮肤张力增加,在受压皮肤周围有水泡形成,
检查肢体血液循环状态时,肌肉组织仍有发生缺血坏死的危险,要注意检查肢体的肌肉和神经功能,主动活动与被动牵拉时可引起疼痛,对判断受累的筋膜间隔区肌群有所帮助。
(2)全身症状:患者出现头目晕沉,食欲不振,面色无华,胸闷腹胀,大便秘结等症状,积瘀化热可表现发热,面赤,尿黄,舌红,苔黄腻,脉频数等,严重者心悸,气急,甚至发生面色苍白,四肢厥冷,汗出如油等脱症(休克),挤压综合征主要特征表现分述如下:
①休克:部分伤员早期可不出现休克,或休克期短而未发现,有些伤员因挤压伤强烈的神经刺激,广泛的组织破坏,大量的血容量丢失,可迅速产生休克,而且不断加重。
②肌红蛋白尿:这是诊断挤压综合征的一个重要条件,伤员在伤肢解除压力后,24小时内出现褐色尿或自述血尿,应该考虑肌红蛋白尿,肌红蛋白尿在血中和尿中的浓度,在伤肢减压后3~12小时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1~2天后可自行转清。
③高血钾症:因为肌肉坏死,大量的细胞内钾进入循环,加之肾功能衰竭排钾困难,在少尿期血钾可以每日上升2mmol/L,甚至在24小时内上升到致命水平,高血钾同时伴有高血磷,高血镁及低血钙,可以加重血钾对心肌抑制和毒性作用。
④酸中毒及氮质血症:肌肉缺血坏死以后,大量磷酸根,硫酸根等酸性物质释出,使体液pH值降低,致代谢性酸中毒,严重创伤后组织分解代谢旺盛,大量中间代谢产物积聚体内,非蛋白氮迅速升高,
临床上可出现神志不清,呼吸深大,烦燥烦渴,恶心等酸中毒,尿毒症等一系列表现,应每日记出入量,经常测尿比重,若尿比重低于1.018以下者,是诊断主要指标。
治疗方法:
(1)抢救人员应迅速进入现场,力争及早解除重物压力,减少本病发生机会。
(2)伤肢制动,以减少组织分解毒素的吸收及减轻疼痛,尤其对尚能行动的伤员要说明活动的危险性。
(3)伤肢用凉水降温或暴露在凉爽的空气中。禁止按摩与热敷,以免加重组织缺氧。
(4)伤肢不应抬高,以免降低局部血压,影响血液循环。
(5)伤肢有开放伤口和活动出血者应止血,但避免应用加压包扎和止血压带。
(6)凡受压伤员一律饮用碱性饮料(每8g碳酸氢钠溶于1000~2000ml水中,再加适量糖及食盐),既可利尿,又可碱化尿液,避免肌红蛋白在肾小管中沉积。如不能进食者,可用5%碳酸氢钠150ml静脉点滴。
在挤压伤后短时间的死亡者,往往是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或高血钾致心跳骤停;而数天后的死亡者,往往是因挤压伤致使肾功能衰竭或多器官功能衰竭,
因此在法医尸检工作当中,如高度怀疑死亡原因系挤压综合征,一定要取肾脏进行病理检查并证实,以防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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