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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
请参加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专业实务76分,实践能力78分)的考生,于11月11日~1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自己选择的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同时还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须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交报名点以备办理证书。证书发放时间本网站另行通知。
另注:选择大连市中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请统一到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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