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办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卫生健康局:
现将2019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参加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卫健委确定的合格分数线、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者,可以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并注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注册:
(一)有精神病史、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存在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者;
(二)服刑或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期间;
(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办材料的权限:按照市卫健委《转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汉卫函〔2019〕190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原市卫健委直属直管的各单位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各县区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护考人员首次注册需在电子化注册中先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和激活(输入准考证号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码激活),账户激活后在业务申请中提交首次注册申请,然后直接到拟执业机构电子化注册机构端“业务办理-护士申请业务确认”中输入护士身份证号查询,查询到申请信息后可以做信息审核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完成首次注册。
2、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三证齐全(即:《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证》、《中专毕业统考合格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证件照,小二寸);
5、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表样见附件2);
6、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表样见附件3);
7、医疗卫生单位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表样见附件4);
1—5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卫生单位提交,6—7项可由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出具。要求提供毕业证原件材料以县区或单位单独归集并附汇总表一份。
(三)办理程序:
请市直管各卫生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申请材料,制作花名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专人统一前来我局社会事务组窗口办理,来时请提前进行预约。首次注册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11月24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和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并主动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组联系,报告本次注册的人数、商定报送资料的时间, 及时报送资料。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资料时,一并报送护士注册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1029895963@qq.com)。
三、其它事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注册发证工作结束后,申办材料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纳入护士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申领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组具体负责。
联系电话:2639132,联系人:李莉莉。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2、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证明
3、医疗机构聘用护理人员证明
4、护士注册汇总表
(附件表样请到“汉中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群”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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